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20浏览次数:239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遴选复试小组成员,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2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副教授以上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复试过程中考生联络及计时等。

二、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同批次进行。在研招网调剂系统3月22日开通后,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326日上午8:30进行。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学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学院复试。

(二)复试名单

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院要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复试。一志愿及调剂考生须在3月24日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远程面试系统”,具体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学院在复试前2天(3月26日上午8:30开始)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信息:

1、准考证扫描件(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身份证原件(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本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部门章)

4、复试费缴费截屏图片;

5、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从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附件中下载,表中需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

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特别提示:

(1)学院将运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进行身份审查,请考生积极配合;

2)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具有同等效力。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取消专业课笔试环节,以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代替,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组织命题,在“远程面试系统”以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复试成绩100分(含外国语口语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采取综合面试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可直接随机提问或由考生随机抽选试题作答。复试流程如下:

(1)英语口语(满分10分)。考官随机出题,由考生用英语作答。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40分)。知识点涵盖电路理论、计算机原理及接口技术、生命科学导论、信号处理试题库,考生从考生可从上述4个试题库中选择2个试题库,其中抽取4题,现场作答,并回答考官的相关问题。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50分)。本环节采用自由问答形式,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思考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每门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加试方式为通过学信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以面试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

1)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持“双机位”运行的设备。主机位为面试机位,需要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的电脑(台式机、笔记本)或智能手机,保障视频和音频的传输。辅机位为监控机位,需要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电脑(台式机、笔记本),保障视频传输。电脑操作系统应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并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使用浏览器登录远程面试系统,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带宽接入。如考生端使用手机登录,请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iOS用户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摄像头、麦克风。

2) 复试前按要求调试好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面试机位)从正面拍摄,对准考生本人,确保考生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拍摄画面中。辅机位(监控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距离1-2米,确保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及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考官能够从辅机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

3)考生应提前确认复试环境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无其他人员进入。

4)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对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进行测试;

5)考生在复试前一小时检查计算机硬件、复试系统及备用系统等软件,如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6)考生应确保所处网络环境稳定,避免网络问题导致系统卡顿。由于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在复试前测试系统,导致复试时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从而造成不利影响,责任由考生自负。

7)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8)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

(六)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每个小组不少于5名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将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积极营造学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会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5)复试过程中的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通过复试系统在线签订《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应急预案

1、在复试过程中如果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复试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选复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注册和调试。

2、如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 3月19日-复试开始前1日。(网上支付平台系统开放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3月25日)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复试系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九)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

5、可跨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7”或“8”),在满足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前提下,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6学院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考生

7、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来自外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也包括未被我校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8、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9、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学院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322日起,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学校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学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五、录取相关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学院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全日制、非全日制之间不能互调计划。

2、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分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8、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9、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录取定向就业学生和非定向就业学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11、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2-83956687咨询QQ群:795367650 

、监督

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yjsb.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202

学院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6687天津工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sky.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3C311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9日